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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2026年鹅鸭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以奖代补)申报指南
 日期 : 2026-01-05  文章来源 :  陇西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一、制定依据和基本原则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肃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定西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指导意见》《陇西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试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遵循因地制宜、逐步推动、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全程公示、公开透明、简化程序、加强指导的原则。

二、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

 奖补对象:自愿出资投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并愿意承担建后管护责任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组集体、专业大户、农户以及其他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主体。

 奖补范围: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400万元,材料、苗木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0万元的水土保持工程。其适用范围限额随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标准限额进行动态调整。

奖补标准:对于没有经济效益的措施,奖补标准不高于工程结算价款的70%;对于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措施,奖补标准不高于工程结算价款的50%。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

陇西县2026年鹅鸭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以奖代补)位于文峰镇鹅鸭沟村,距文峰镇15km,距陇西县城10km,属暖温带半干旱二阴区。全村辖7个村民小组,400户1800人。项目区流域总面积12.86平方公里,位于东经E104°38' 59"—E104°42' 00",北纬N34°52' 21"—N34°56' 19"之间,主要以黄土梁峁与河谷地形为主。该小流域以生态建设为基础、发展生态养殖产业为重点、以带动劳动群众致富为目标,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

四、项目建设地点、任务及规模

(一)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主要涉及文峰镇鹅鸭沟村,共计1个乡镇1个行政村。

(二)建设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平方公里。

(三)建设规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平方公里,其中工程措施:浆砌石谷坊22米(2道),生态护坡105米,生产道路2594米,过水路面2座;林草措施100公顷,其中乔木林59.14公顷,经济林2.69公顷;种草38.17公顷;封禁治理300公顷,其中补植补造7.63公顷,封禁围栏2169米。

五、总体布置与措施设计

(一)工程措施:浆砌石谷坊22米(2道),生态护坡105米,生产道路2594米,过水路面2座。

(二)林草措施:栽植乔木林59.14公顷,经济林2.69公顷;种草38.17公顷。

(三)封禁治理措施:封育治理300公顷,其中补植补造7.63公顷,封禁围栏2169米。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工程建设由中央财政资金、建设主体自筹两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90万元,建设主体自筹190万元。资金来源为水利发展资金190万元(奖补资金),建设主体自筹190万元。   

七、项目实施机构、建设主体与建设方式

(一)实施机构

项目主管单位为陇西县水务局,项目资金监管单位为陇西县财政局,项目责任单位为陇西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二)建设主体:有意愿的建设主体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自愿申报,填写以奖代补工程建设申报表,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商县财政局,采取专家审核、竞争比选等方式,按程序审核确定建设主体,并进行公示。

(三)建设方式

陇西县水土保持工作站与项目建设主体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时限、工程质量与安全、奖补标准、验收要求、产权归属、资金兑付和双方的责任义务等内容。

合同协议签订后,建设主体按照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协议、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等自主开展工程建设,并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施工安全等负责。陇西县水土保持工作站负责安排设计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交底和指导服务,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设主体单位按照该项目申报指南中建设内容组织施工,全权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同时接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施工时间安排在2026年3月至2026年6月。由陇西县水务局、陇西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具体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协调工作和监督管理。各项措施由建设主体实施,县水务局组织验收,建设主体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按照签订的合同协议、申报指南、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等自主开展工程建设,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建设主体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等,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各项工程的施工工序、工艺,落实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做到上道工序不优、下道工序不开工,分层把关、层层负责。具体措施如下:

(一)工程措施:配套修建的道路、生态步道、蓄水池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所涉及断面形式、平整度、宽度、尺寸和比降应满足规范设计要求。

(二)林草措施:苗木树种(品种)、苗龄、类型、规格、育苗产地达到设计标准,且经现场验收合格,具有苗木标签、良种证书复印件(非良种可不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植物检疫证书、使用说明。苗木设计、采购、验收过程相关文本、资质文件、合同、票据、验收单据等用苗档案保存进项目档案。

(三)封禁治理措施:刺丝围栏等相关措施应满足相关设计要求。

(四)建设主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如蓄水池、道路高边坡开挖段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安全巡查,确保施工安全。

九、奖补资金兑付

项目完工后,建设主体向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提交验收申请,并附建设内容(措施)前、中、后对比照片。县水土保持工作站会同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依据相关规范、管理办法、合同协议、申报指南、验收标准等,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及时将验收、奖补资金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奖补项目区所在乡镇和村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局依据合同、验收意见等材料,直接向建设主体兑付奖补资金,按照资金有关规定,两个月内完成兑付奖补资金,将奖补资金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限届满后及时兑现。

十、奖补程序

(一)发布公告。县水务局会同财政局研究制定陇西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申报指南,明确奖补对象、范围、标准、程序,建设区域、建设任务、验收标准、奖补方式等内容。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奖补项目区所在乡镇发布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自主申报。建设主体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自愿申报,填写以奖代补工程建设申报表,明确建设地点(县水土保持工作站、乡镇协助确定实施区域,附现状照片)、建设内容、建设时间、申请资金奖补规模等内容,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建设主体在申报以奖代补工程时,须提交承诺书,承诺按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按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审核公示。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商县财政局,采取专家审核、竞争比选等方式,按程序审核确定建设主体,并将相关信息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奖补项目区所在乡镇和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县水土保持工作站与建设主体签订合同,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时限、工程质量与安全、奖补标准、验收要求、产权归属、资金兑付和双方的责任义务等内容。

(五)建设管理。建设主体按照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协议、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等自主开展工程建设,并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施工安全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六)工程验收。项目完工后,建设主体向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提交验收申请,并附建设内容(措施)前、中、后对比照片。县水土保持工作站会同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依据相关规范、管理办法、合同协议、申报指南、验收标准等,及时组织验收。本年度实施的工程在当年8月底前组织完成验收,重点对苗木数量及规格、栽植方式、成活率,工程措施数量及质量等展开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经验收组讨论后出具书面验收意见(附验收组成员签字)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 兑现奖补资金。验收合格后,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及时将验收、奖补资金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奖补项目区所在乡镇和村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局依据合同、验收意见等材料,直接向建设主体兑付奖补资金,按照资金有关规定,两个月内完成兑付奖补资金,将奖补资金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限届满后及时兑现。

十一、建设成果移交及后续管护要求

验收公示期满后,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及时与建设主体签定移交管护合同,制度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建设主任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保障项目建成后发挥最大的经济、生态和水土保持效益,管护费用由建设主体全部承担。建后管护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因地制宜的制定一些相关法规规程、乡规民约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禁牧令”,全面实施封山禁牧。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生态工程建设及生态自我修复的特点,对乱挖乱采以及不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等行为提出明确规定,限制不合理的生产建设活动。

(二)建立健全宣传与管护服务网络,布设标志牌、碑,必要时重点地段增设封育围栏等设施。组建管护人员,建立管护制度,严格按照相应的法治法规,加强管护,巩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治理成果。

(三)加大《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水土保持工作在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做到治理一片,巩固一片,修复一片,见效一片,大力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成果。

(四)积极配合县、镇两级监督执法,坚决禁止违法开垦活动,加强对各类非法破坏植被行为的监督检查。

                            

 陇西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2026年1月5日

陇西县文峰镇鹅鸭沟小流域以奖代补申报指南(申报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