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水务局关于印发《陇西县巩昌镇河那坡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奖代补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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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陇西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2023年7月14日,由县水务局邀请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巩昌镇人民政府相关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验收委员会,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对陇西县巩昌镇河那坡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奖代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将《陇西县巩昌镇河那坡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奖代补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你单位。
陇西县水务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