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再就业服务中心: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23〕64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591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7就业补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不得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本次划转的财政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上传资金使用情况花名册(花名册模板可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下载)。
三、你单位要按期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该指标已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下达,用款单位要抓紧时间完成项目库申报并生成支出指标。申请资金要按照《陇西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用款计划,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规范资金使用。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负全责,执行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