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陇西县机关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处置和监督;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实行安全保卫防范、环境绿化、卫生保洁、水电维修、食堂服务、文印服务、基础设施修缮等后勤物业管理并提供服务;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陇西县机关事务中心归口管理机构有党建办公室、车辆管理股、财务室、公共机构节能股、文印中心、保安保洁安全管理股、政府食堂等7个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陇西县事务中心无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陇西县机关事务中心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陇西县机关事务中心预算收入14048590.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48590.56元,上年结转63621.5元,预算支出14048590.56元。较2022年预算收支12871471.82元增加1177118.74元,增加8.38%,主要原因是工资和各类保险比例均提高。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
(一)基本支出
2023年陇西县机关事务中心属三类预算单位,核定基本支出预算10224590.56元,其中:人员经费7013751.28元;公用经费3210839.28元。较2022年9047471.82元相比增加1177118.74元,增长11.5%。主要原因:工资和各类保险比例均提高。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陇西县机关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210839.28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公杂费、车辆运行费、差旅费、公用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三)项目支出
1.项目申报情况
2023年陇西县机关事务中心申请项目共3个,全部纳入预算绩效自评范围,共涉及金额3824000元,占项目预算申报总额的100%。所有项目申报程序合规,内容填写全面,所需资料齐全。与部门职责和财政发展政策衔接紧密。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2.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824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24000元,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0元。较2022年无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预算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48590.56元,其中:上年结转63621.5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4048590.56元,较2022年增加1177118.74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工资和各类保险比例均提高。
四、部门“三公”经费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陇西县机关事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及二级单位,共2603900.00元,机关运行经费3210839.28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51900元。较2022年增加8400.72元,增加16.1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2022年没有变化。
4、公务用车辆保有量3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2000元,较2022年增加54000元,增长0.21%。主要原因:购置新车1辆。
(三)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陇西县机关事务中心采购预算总额790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1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组织自评项目3个,涉及3824000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陇西县机关事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2023年陇西县机关事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部门流动资产0元;
2、部门固定资产14838384.38元,主要包括:办公用房13378.6平米,12286384.38元;公务用车38辆共2552000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填列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表:1、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表
2、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预算表
11、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表
1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3、县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