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2.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的场所。3.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储存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4.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5.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
陇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08.62万元,支出总计108.62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1.73万元,增长41.27%,支出增加31.73万元,增长41.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7.4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8.3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2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7.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7万元,下降3.56%,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8.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2.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压减。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01万元,占84.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万元,占7.28%;卫生健康支出3.37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5.06万元,占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7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60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没有产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0.12万元,为公务接待费用,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没有进行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镜)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用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国(镜)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车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桌椅、档案柜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1.4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总额的93.43%;公用支出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总额的6.57%。
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良。我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1.44万元,执行数为108.33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我单位严格财经纪律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为全县经济交易工作起到保障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公用经费的压减,制约着单位的正常运转。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附件